首頁 公會簡介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主題 企業必須在2月1日前申報109年度各類所得 發表人 工商時報報導 發表時間 2021-01-15 檔案下載 文章內容 企業五類憑單 2月1日前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4日指出, 企業必須在2月1日前申報109年度各類所得、股利、緩課股票轉讓所得、信託財產各類所得及信託所得等五種憑單, 否則國稅局可依照扣繳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、最高可按次裁罰4.5萬元。 (請至檔案下載了解詳情) < 上一頁